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东城税务所、胜利税务所餐饮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拟为******税务所、胜利税务所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0万元。

本项目共一个分包,具体详见附件。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为******税务所、胜利税务所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和规范。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服务。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项目内容自行验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天;自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期截止时间内将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递交至****,同时将电子版发****@163.com)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址:**区府前大街76号B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一路东凯财富港1#楼17层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方式:0546-****766

附件-采购需求.docx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