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第一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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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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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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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受(略)委托,对(略)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招标编号:E(略)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略)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可)。

现更正为: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包括资产(略)(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即可)。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附件:澄清公告.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评标办法.pdf 附件:[E4502002821021537001001](略).GXC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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