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等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1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县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工程等项目监理服务(第一标段):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费,1、监理服务费按费率报价”描写错误。现更正“监理服务费,1、监理服务费按下浮率报价”。最终以澄清通知为准。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8、项目实施期间,若因政策性调(略),投标报价费率不予调整,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建安投资费用计算和支付监理服务费”现更正“8、项目实施期间,若因政策性调整、规模调整等因素导致工程投资、工期发生变化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予调整,发包人按实际发生的建安投资费用计算和支付监理服务费”。最终以澄清通知为准。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监理投标文件格式附:投标(略):投标报价单位为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现更正“注:投标报价(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最终以澄清通知为准。

二、此次澄清通知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编辑,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