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资(略)
项目名称 | **市国有资产**日报社印刷厂房产拍卖 | ||
项目编号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4.2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略). 29 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5.29.11时前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略) |
拍卖时间 | 2024.5.31. 8:(略) | 拍卖地点 | 中拍平台网: https://(略)org.cn/ |
竞买登记表下载网址 | http://(略)gov.cn/xzzq/(略)/about.html | ||
(略)网址 | http://(略)gov.cn/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省三公拍卖有限公司 | 电话 | (略)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略) |
二、标的简况
资产描述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否 | ||
资产评估情况1 | 评估机构 | **中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市财政局 | □A.核准 √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一、**日报社印刷厂位于仁兴里北端的商网及综合楼拍卖。 二、标的情况(略) 标的1、仁兴里北端洪雨综合楼商网104号1-2层149.66 m2,产权证号(略),起拍价376.7万元(光明路西户); (略)万元(光明路东户); (略)万元(北1) (略)万元(北2) (略)万元(北3) 标的 6、仁兴里北端洪雨综合楼北部4-6层1345.06 m2,产权证号:(略) 1.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对标的情况了解清楚,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略),房屋如(略),意向竞买人确定认可后,方可报名。 3.房屋如有陈欠费用由委托人结清,自拍卖成交后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房屋有租赁的,按合(略)。 5.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方、(略)、拍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三、受委托拍卖公司说明及相关须知 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必须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信息,对竞买标的实际状况、面积等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略),竞买人须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保证金不接受银行自助设备机转账,请竞买人在银行窗口或电子转账办理手续时,存入保证金一定备注“XXX标段竞买保证金”,如不注明涉及退款延迟等问题竞买人自己负责。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日报社印刷厂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市铁西区*(略) |
法定代表人 | 杜宏 | |
注册资本(万元) | 22.2 | |
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1.竞买人必须第一时间填写竞买保证金登记表,登记表请在**市公共**交易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略)gov.cn(下载专区),竞买人按格式填写竞买保证金登记表后将扫描件(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略)。 2.有意竞拍者于2024年5月29日11:00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转入(略)账户,竞买保证金登记表提交之后,竞买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和相应竞买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到**省三公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3. 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必须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将剩余成交价款一次性转入(略)账户,并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后,由拍卖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 4.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以本人提交竞买保证金登记表中的银行卡号等信息为准,在5至(略)(无需本人到场)。 5.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6.拍卖时间:(略) 7.开标地点:(略) 第二开标室。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1 | **市国有资产**日报社印刷厂房产拍卖 | 账户名称:(略) | |
开户行:(略) 账号:0730 1070 2101 5200 0005 08 开户行行号: (略)22 4300 2901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否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标的1:75万;标的2:187万;标的3:135万;标的4:124万;标的5:76万;标的6:126万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29日11点前 | ||
交纳方式 | 不接受ATM机存款,其他均可。(现金存入提供银行票据)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买受人提交受让申请、竞拍、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买受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买受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买受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买受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略),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买受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本(略)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买受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交纳的保(略)。 □意向买受人被确定为买受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买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买受人被确定之日起5至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买受人或买受人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