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研院沈阳分公司2024-2025年地图采集设备邮寄服务项目(标/包1)_中选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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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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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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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研院沈阳分公司2024-2025年地图采集设备邮寄服务项目(标/包1)于2024-04-29 13:3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略)

第一中选候选人:上海钜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中选份额100%。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6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5-06 15: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略)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略)

(此链接(略),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略),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略),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略),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略)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略),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略):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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