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宁乐大街西延、康乐路(康平街-宁乐大街段)、明德路(幸福大街-宁乐大街段)道路工程人行道花砖铺装人工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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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宁乐大街西延、康乐路(康平街-宁乐大街段)、明德路(幸福大街-宁乐大街段)道路工程人行道花砖铺装人工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宁乐大街(略)(康平街-宁乐大街段)、明德路(幸福大街-宁乐大街段)道路工程人行道面包砖铺装

建设地点:(略)

使用数量:预计人行道铺装面积均约为25000㎡,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施工工期:(略)

二、询价内容

1、人行道混凝土垫层施工人工综合单价

2、人行道砖施工人工综合单价

三、(略)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需(略)

3、施工过类似的工程项目

四、报价人须知

1、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人行道混凝土垫层施工,人工综合单价询价控制最高价3.6元/㎡(不含税),

人行道砖施工人工,综合单价询价控制最高价13.2元/㎡(不含税)。

以上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工地场内运输砂石、水泥、花砖,托盘的保存和一切场内机械和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及费用,对报价人以没有考虑周全申请支付的费用,询价人不予支付。

2、开标确定中标人后,甲方提前2日通知进场,如中标人原因无法进场施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报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存在问题,可向(略),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并履约。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2)收款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3)投标保证(略) 2024年5月2日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公司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略),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询价结果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退至原缴纳账户。

五、中标人的确定

1、在符合询(略)容的前提下,由宁津通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分管经理、工程部、审计部根据各投标人的价格进行对比后,以施工价格最低企业为中标人,并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企业。若响应单位少于三家,我公司将通过其(略)。

2、评审时询价人检查分析报价人报价的合理性,对于报价与市(略),询价人有权否决所报价并不给予任何解释。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工程部、审计部、监理、第三方,审计(略),按实际工程量付合同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款的90%,余款10%年底前一次性无息结清。

七、响应文件(略)

1、响应文件要求: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文末扫码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法定代表人复(略)。

以上(略),均须加盖公章。报价函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以上资料须(略),密封处加盖公章。原件不密封,审核后带回,复印件询价人备案留档,以上资(略),其响应文件无效。

2、报价人于2024年5月2日15:00前把报价资料送至山东省德州市(略)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八、在确定中标人或签订委托合同之后未实施之前,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任务时,将由(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十、(略)

单 位:(略)

地 点:(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4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30
招标公告
宁津县宁乐大街西延、康乐路(康平街-宁乐大街段)、明德路(幸福大街-宁乐大街段)道路工程人行道花砖铺装人工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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