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岚山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岚山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时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岚山分中心(**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凯航大厦三楼第二开标室)。 2、预付款比例为:(略) 3、付款方式: 乙方人场施工后,甲方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标的服务后,甲方应于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本项目系统正常运行 180 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25%。 本项目免费维护保修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的5%。 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全额发票。 变更为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5时00分(**时间) 开标时间:(略)5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岚山分中心(**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凯航大厦三楼第二开标室)。 2、预付款比例为:(略) 3、付款方式: 乙方入场施工后,甲方付合同价款总额的(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标的服务后,甲方应于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本项目正常运行 180 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5%。本项目免费维护保修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的5%。每期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全额发票。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对各潜在投标人(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信息 名 称:(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驻地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 **市**区**路176号华润中心A座311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