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金线河河道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结果公示
鹤壁市鹤山区金线河河道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2024年5月7(略)。
一、招(略):
项目名称:鹤壁市鹤山区金线河河道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略),推荐(略):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略)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略)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略)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1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略)。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略))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
邮箱:/
邮编:(略)
地址:(略)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