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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项目合同
发 包 人: (略)
勘察设计人: (略)
签订时间: (略)
一、合同协议书
(略)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驻马店市洪汝河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接受 (略) (勘察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人”)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勘(略)。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略)
(6)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批复初(略)(除可研阶段相关费用外)*79.08%(统称为“工程勘察设计费”)。
4.项目负责人:杨平(身份证号:(略)*****) 。
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省及地方有关规程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批复。
6.勘察设计(略)。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略)
8.勘察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略)
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壹拾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捌 份,双方各执 肆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略)。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略) 勘察设计人:(略)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账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