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羑河河道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略)时00分(**时间)在**市公共**交易中心远程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市(略)
招标编号:(略)
二、(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略):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略)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1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略),应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略)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略)。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
邮箱:/
邮编:(略)
地址:(略)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