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局鹤壁市鹤山区羑河河道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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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羑河河道治理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略)时00分(**时间)在**市公共**交易中心远程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市(略)

招标编号:(略)

二、(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略):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略)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略)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1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略),应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略)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略)。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

邮箱:/

邮编:(略)

地址:(略)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