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小珰临时加工点加工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小珰临时加工点加工业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石子(略),粗砂58.3元/m3,细砂63.6元/m3。
采购需求:(略)小珰临时加工点加工业务服务,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如对(略),可通过(略)。
详见磋商(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略)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略)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0日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8点00分至17点00分
地点:(略)((略))
方式:1、现场领取:潜在供应商需前往(略)((略))领取招标材料。领取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线上领取:潜在供应商需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qq.com,经初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 (略)5点00分(**时间)
地点:(略)(地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段(包别)划分:(略)
4.项目地点:(略)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标书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略)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略)
8.本(略)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略)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经济开发区新塘路高新电子信息创业园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