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Ⅲ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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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Ⅲ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信息时间:2024-05-17 16:45

**县八里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一期工程-Ⅲ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本项目招****财政局委托**公信工程****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零壹佰陆拾壹元零伍分(¥****161.05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7425.47元。

****财政局灵财评202446号文件要求,以审定总造价****161.05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92%(即****161.05元*92%=****548.17元,人民币大写为:叁佰肆拾贰万贰仟伍佰肆拾捌元壹角柒分作为入围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7425.47元不得高于****548.17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扬尘防治费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新区、**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计取。

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陆**壮族自治区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招标人:****

2024年5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