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包厨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职工食堂包厨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156]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8日 15:3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忠群,刘涛,潘静
总成交金额 ¥71.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静静
项目联系电话 152****52573
采购单位 ****[156]
采购单位地址 **区翠华路3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1623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52573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包厨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职工食堂包厨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高新区****学院南校区南大门西侧3楼 7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职工食堂包厨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720000 详见招标文件 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 一年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71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忠群(采购人代表)、刘涛、潘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支付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通知书的同时,向**中诚****公司交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如下:收款单位:**中诚****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高新自贸区支行;银行账号:610********700001164。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职工食堂包厨服务 1.07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

****评审总得分267.91;最终评审平均得分:8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156]

地址:**区翠华路369号

联系方式:029-****1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高新三路9号新时代大厦西四楼

联系方式:152****525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静

电话:152****52573

****

2024年05月18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8
中标通知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包厨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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